查看: 4|回复: 0

第02章 正义联盟|漳州郑龙江等涉黑案

[复制链接]

180

主题

-22

回帖

1081

积分

高级会员

积分
1081
发表于 2026-9-21 23:13:20 |Invalid|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无罪辩护:为自由和正义呐喊》第2章 正义联盟
案件:漳州郑龙江等涉黑案
徐昕 著|本章全文录入,仅供学习交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2013年8月4日,贵阳市郊,青岩古镇,参加周泽组织的“小河案与刑事申诉研讨会"的律师们在古镇悠闲漫步,旧街新貌,蓝天白云,人来人往,热闹非凡。
  突然,两个小姑娘拦住我和虞仕俊,诉说一年前全家八人因涉黑罪名被抓被判,惨受酷刑,连74岁的爷爷奶奶都没放过,被以寻衅滋事罪各判刑一年。
  两姐妹拦住作者和虞仕俊
  两姐妹从微博知道贵阳会议,连夜赶路,坐了最早的火车,站了30多小时从福建漳州赶来。靠我旁边的小姑娘,年仅15岁,她不敢说话,眼中充满忧郁、冤屈和这个年纪不该有的坚韧,而我也不敢多看她的眼睛,怕落泪。伍雷(李金星)律师观察到这一细节,他后来写道,"冤情深似海!徐盺教授当时坐我对而,我想,我们两人都担心自己当众落泪。“众律师团团围坐,稍看材料,就能判断明显是无罪案件r
  此后,伍雷收集案卷材料,认真研究,确认为冤案,组织了一个豪华律师团。幕后支持,还是直接参与,经过一段时间的犹豫,我决定出手,和张磊共同担任第二被告人谢永平的辩护人。伍雷、迟夙生、王兴、张磊、刘志强、冯敏、王甫、周立新,漳州案汇集了大批一线刑辩律师。辩护工作,波澜起伏,正义联盟,汇集合力,有效地阻击了“黑打”,成为律师团队辩护的经典案例。
 走出书斋
  介入漳州案确实思虑再=,因为这一决定对我来说并非小事,而意味着我的人生道路即将经历一次重大转型:从书斋走向法庭。
  早在1993年,我就取得律师资格,1996年就持有律师执业证,但一直以来,办案很少,每年几件,银行、保险、工伤、电信、劳动争议、普通民事纠纷,最早办理的刑事案件是1997年东莞法院审理的一起贩毒案,没有找到感觉。2010年,周泽邀请我参与小河案辩护,我也没有直接介入,而是作为专家顾问团的一员。我喜欢读书,把自己埋在书堆里,研究私力救济、纠纷解决和司法改革。
  随着博客、微博等自媒体的兴起,越来越多的申冤者向我求助,内心最柔软的部分一次又一次被触动,们心自问,我做不到无动于衷。对他们的帮助,也不可能只停留在转发、呼吁的阶段,而需要作为辩护人直接参与,不仅需要在庭外呐喊,更需要在法庭陈词。
  听从内心的召唤,我决意为自由和生命而辩。面对蒙冤者时,正义的使命感难以抑制;救出一个蒙冤者,欣喜是无与伦比的。救一人胜过写十篇学术论文。学术虽暂受影响,但作为司法改革和诉讼制度的观察者、参与者,荷枪实弹的实证经验也为研究提供了无限素材。我计划在未来的适当时机,将更多精力转回学术,研究有切身体会的真实世界的法学。这正是我从《论私力救济》以来开启的,以“中国的”“行动中的法”为核心的法社会学研究的中心议题。也许我已经改变,也许从未改变。
  学者,还是律师,这是一个问题。走出书斋,走向法庭,势必削减投入学术的时间和精力,而我当时正处于学术事业的快速上升期,与学术高峰几乎是一步之遥。尽管律师是兼职,仍可坚持做学问,但毕竟不能全身心投入,到达学术高峰的目标只能暂停。这令诸多学界朋友倍感愧惜,但我不介意,下山再向另一座高峰攀登。
  学术圈存在某种空洞、粗浅、无趣、虚伪,简言之“虚假的中国问题”,也与我率真的本性格格不入,暂时换换环境,从书斋走向法庭,真学问或在现实的法律实践中。我希望且只愿意研究真正有意义的学问,书写真正有价值的文字。多余的字,一个都不要。
 转向刑辩
  第二大转型,是从民诉转向刑辩。
  1992年在西南政法大学念硕士,2000年在清华大学读博士,我的专业都是民事诉讼法学,后来在海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北京理工大学教民诉,研究民诉,依惯例,我被称为搞民诉的。搞,法学圈确实是这么称呼的。
  但从民诉转向刑辩,也不意外。实际上,民事诉讼理论是整个诉讼包括刑事诉讼理论的基础,能够为刑事诉讼的制度建构、结构转型以及更深层次的司法制度提供改革的基本方向与理论指引。我的兴趣广泛,从未满足在民事诉讼的领域耕耘。我的硕士论文《区际司法协助》,导师常怡教授不太支持;我的博士论文《论私力救济》,更不是规范的民事诉讼法学课题,导师张卫平教授最初是不同意的。但我习惯了随心所欲,就一意孤行了。当然,这部书取得了相当的成功。
  巾私力救济到纠纷解决到司法制度,我的学术进路是自然延伸的。2005
  );2006年诉讼法学科增设司年,我建立西南政法大学司法研究中心(CJS法制度方向;2007年年初,在我的推动下,经国务院学位办备案,西南政法大学在法学一级学科中自主设置司法制度二级学科,独立招收硕士和博士研究生,这是全国第一个独立的司法制度二级学科;发起司法改革行动项目;主编《司法》杂志、司法文丛;自2009年起撰写每年一度的《中国司法改革年度报告》;每周一次的“司法学术沙龙”举办了180余期……直到2010年西南政法大学老校区搬迁事件,蒲督欲取此宝地建红岩干校,我被指控带头抵制,不久便离渝北上。
  对司法制度的研究,必然要更多地关注刑事司法。中国的刑事司法大抵屈于整个法学领域最为落后、顽固甚至是野蛮的领域,是法治建设不得不突破的堡垒。民事案件涉及财产和声誉,尽管绝非小事,但刑事辩护则事关自由和生命,正如漳州案一家8口、全案17人无辜被抓,其重要性和紧迫性不言而喻。我先前对律师实务不重视,有时甚至不屑一顾,主要是财产争执无法激发我内心的正义感。微博高峰时期,每日求助,少则十余个,多则过百件,大多是刑事案件,有一天收到三个命案求助,不能自己,泪如雨下。任何一个有责任感和正义感的人,都无法置之度外。就这样,我从书斋走向法庭,从民诉转向刑辩。
 专注洗冤
  一经转型,便如长江滚滚,一发不可收。
  我想多救人,但精力有限,必须保证案件质量,便严格控制接案数掀。虽然接案不多,但几年下来,我也承办了若干大案、要案。幸运的是,很多案件得以顺利解决。
  刚进入2019年,l个月就有两起无罪案件。1月24日,民营企业家谢启良案无罪,我介入20天,只去了两次,羁押15个月的谢启良就被释放,介入2个月辽宁省北镇市检察院就撤诉。这是我创纪录的无罪案件。先前的纪录,是天津大妈气枪案26天回家过年,大连王晓红29天取保,泸州抓五证人之李梅案31天重获自由。1月25日,八旬老人李淑贤回家!老人因举报毁林和上访被判寻衅滋事罪,服刑期间,两次腰椎骨折,申请保外就医被拒,我接受老人女儿关桂侠的委托,组织张进华、杨学林、燕薪、吴革等六人的律师团,为老人重获自由尽了微薄之力。1月29日,张玉玺案开庭,我和郑晓静律师共同辩护,夏邑县人民法院当庭宣告张玉玺无罪。该案是中国候审时间最长的案件,1992年案发,1997年发回重审,疑/无罪从挂22年,终于开庭宣判。1月31日,厦门汪软案取保候审,回家过年。
  2018年是我的本命年,案件进展都很不错,l起无罪释放,3起实报实销,3起取保和1起监视居住,4起发回重审,l起减刑年底回家。1月20日,静修庵法律援助案胜诉,扬州市宝应县政府修改规划,原址保护静修庵;春节前,四川陶红勇由贪污罪13年改判职务侵占5年而实报实销;吉林杨炳军案,法院去掉窝藏罪,以寻衅滋事罪判2年,5月9日回家;元宵节前,大连王晓红职务侵占案羁押一年取保候审回家;“两会“前,关建军执行案,山西高院撤销长治中院做出的违法执行裁定;“两会”后,福建刘大蔚案和天津赵春华案等案件推动的涉气枪案件司法解释出台;3月30日,深圳鹦鹉案王鹏二审改判两年,实报实销;4月2日,成都郑尚元诈骗案检察院撤诉,无罪释放;4月8日,唐山涉娅诈骗、重婚罪的刘秀丽取保;衡水禹建华玩忽职守再审案,5月23日发回重审;5月30日上午,刘兴尚涉嫌违法发放5亿元贷款罪二审发回重审;7月18日,杜荣海案二审宣判,减少一年,年底回家;7月3l日,江西温海萍申诉案,江西省检察院正式立案复查;9月14日,李安琪案发回重审;11月,上海药神翟一平取保回家;12月,我介入20天,谢启良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获得自由;12月,厦门汪铁案发回重审。
  2017年,江西抚州朱庆林案被评为2017年度十大无罪辩护案例,泸州五证人被抓案之李梅获自由,少年刘大蔚网购仿真枪案再审,湖北陈良英取保判缓刑,天津大妈赵春华枪案判缓刑等。
  我的助理肖之娥(笔名肖哲)偶然发现,2016年度十大无罪辩护经典案例,不仅有我辩护的陈春需诽谤案,还有我深度参与的聂树斌案、陈满案、江西乐平案、福建许金龙四人案,后四起案件皆纳入无辜者计划大力呼吁,我也曾是乐平案程发根的申诉代理人。十大无罪案件,碰巧半数与我有关,未来,大概再也不可能遇到了。前一年度十大无罪辩护经典案例也有两个与我相关:河北陈文艳敲诈勒索案,我在背后的推动是无罪的关键之一;福建陈夏影案,纳入无辜者计划大力呼吁。
  案件之所以能顺利解决,主要原因是竭尽全力,庭内辩护庭外喊。为自由和生命呐喊,是刑辩律师的职责。再者,我对案件也会进行严格挑选。找的人多,自然要选,作为兼职律师,接案不多,更有必要百里挑一。选择标准,必须是无罪的案件,并具有解决的可能性。
  经常有网友问,你为什么总在为当事人喊冤?这是因为,我只接确认无罪的案件。长此以往,“徐盺“本身就成了一个标签,只要我接手的案件,通常可以说是疑似冤案;如果纳入“无辜者计划”呼吁推动,更可确定为冤案。一个普通人喊冤,公众不一定相信,如果徐盺认为是冤案,相信的人就很多,因为"徐盺”在以专业水准和公信力作担保,为洗冤代言。
 只接大案
  个案推动法治,是我接案的首要标准,也符合免费法律援助的条件。
  我承办的天津大妈赵春华枪案,刘大蔚网购仿真枪判无期案,深圳鹦鹉案,都涉及司法解释违反上位法的问题。假枪真罪案件大扯出现,是因为公安部红头文件规定的枪支认定标准太低,违反《立法法》,与《刑法》《枪支管理法》相抵触,而司法解释又将仿真枪与真枪同等定罪垃刑,对《刑法》《枪支管理法》中的"枪”进行扩大解释。深圳鹦鹉案,《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千问题的解释》将驯养繁殖的动物解释为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远远超出刑法文本进行扩大解释,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天津大妈枪案、深圳鹦鹉案后,我和斯伟江律师面向全社会寻求影响性诉讼,我和曾泽东律师承办了苏州假药案,和斯伟江律师为上海疫苗案的孙勇平辩护,为上海药神案的翟一平辩护
  我们介入上海疫苗案时,恰是中国疫苗处在风口浪尖之时,长春长生疫苗造假,在舆论关注之前,当地政府只是罚款了事。而上海疫苗案,新加坡真疫苗成了假药,人民群众求苗若渴,刑法却重拳打击。上海美华丁香门诊部,因为使用未经审批的进口疫苗,第一被告郭桥被以销售假药罪判刑7年,其他三人被判4到6年不等,尽管疫苗药品抽检记录、检验结果单和辉瑞制药等公司出具的回函等书证都证明,涉案疫苗不是假冒伪劣疫苗。“光从结果来看,无一例不良反应,没有造成任何籵会危害,相反,客户从中受益了。”(南周报道)
  肝癌患者代购救命药被刑拘,翟一平是另一个“陆勇",是典型的现实版药神。就像电影一样,165个病友提交求情信,“请理解我们这些生活在悬崖边上的入勹其中最焦虑的,是一些因为翟一平被羁押,即将或已经断药,一时找不到新的购药途经的病友。其中一封求情信上说:”说得更自私一点,他不出来,我们就得断药。"
  问题发生的原因,是法律出了问题。依《药品管理法》第48条,“未经批准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按假药论处,真药因此不合理地被认定为假药。我们承办这几起案件,既是为当事人争自由,更希望个案推动法治。我们已经向全国人大提出对生产、销售假药罪进行修法,并对相关司法解释进行审查的立法建议:第一,对自救自助性质的国外代购药品,必须设置有危害后果的条件,如果没有危害后果,无论是否有所获利,都不应入刑。第二,对“生产、销售假药罪”设置入罪门槛,区分哪些情形仅需行政处罚,哪些情形需要升格为刑事处罚。第三,对生产、销售典型假药与拟制型假药,在量刑上区别对待,后者应显著轻于前者,对于“两高“司法解释中的金额标准,不应该适用千没有危害后果的进口真药。第四,加快开放国外好药真药在中国上市的审批流程。
  透过这些影响性案件,任何一位有良知的法律人都会看到,法律需要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的司法解释制度亟须改革。长期以来,司法解释存在越权解释、解释主体多元、形式混乱、制定程序简单随意、撤销监督机制缺位等问题。未来应当提升立法的可操作性,加强立法解释,减少制定司法解释的必要性;严格规范司法解释的制定、发布等程序,建立司法解释的审查和撤销机制;大力发展案例指导制度,尽可能通过判例方式解释法律,减少“立法性”司法解释之必要。
  就上述个案而言,违法的司法解释不应当适用;进而,这些司法解释应当及时撤销和纠正。对于诸如此类的“恶法”,多数当事人默默忍受,任凭不公正的利剑肆意狂舞;普通民众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多数法律人熟视无睹,认为法律或司法解释既然规定了,就只能遵照执行,毫不反思规则本身的正当性。
  从书斋走向法庭,我既不愿身陷肉圆的当事人蒙受冤屈,更不能容忍不合理的制度威胁每一个人的自由。个案推动法治,是我从学术转向法律行动的初衷,也是我接案的首要标准:挑选有补会意义、制度变革意义、"违宪审查意义”的影响性案件,透过个案,点滴推动法治进步。
 刑辩艰难
  刑事辩护艰难,难以解决的案件很多。前些年一心钻研学术,知道司法存在不公,但没想到司法有时会如此不公,如今越来越感受到律师之难,尤其是刑辩律师。我也算经历了一些案件,但还是经常绝望,一度想金盆洗手,但又不得不在绝望的世界里砾硕前行,尽微菏之力,救一个算一个。就像西西弗斯,明知石头会滚下来,还要冒着被砸伤的风险,不断将石头推上山。
  面对赤裸裸的司法不公,看见当事人在自己手中蒙受冤屈,失去自由,甚或生命,刑辩律师必须有超强的心理素质,还不得不克服愤怒心理,甚至复仇心理。百般无奈,备受煎熬,婖颉伤口的同时,还需要安抚当事人,甚至需要维稳,劝导当事人依法申诉,不要报复,避免张扣扣式的悲剧。我想,许多刑辩律师都需要心理治疗,甚至需要心理按摩师,直接对心脏按摩。
  以前做学问也罢,现在兼职律师也好,大概过千专注了,生活全是工作,工作也是生活,早上起来,晚上睡觉,时刻都想着手里的案子与身陷图阁的当事人。心情随着案件的进展而起伏,结果好了,欣喜若狂,结果不好,郁郁寡欢,有时进取,有时退缩,时常萌生一走了之的想法。
  经常安慰自己,尽力就够了,刑辩不过是一份工作,再说担心、焦虑也没啥用。律师跟教师、医生一样,都是一个职业,案件与生活应当分离。真想给自己定个朝九晚五的上班时间,此外就不谈案件,不牵挂蒙冤当事人的命运,不恨无底线的司法不公,静心感受生活,看花开花落、云卷云舒。只是,定下的规矩,基本上做不到,只能放弃。
  大概从工作性质而论,刑辩律师很难将当事人的蒙冤和司法不公置之度外。对那些蒙冤的被告人而言,刑辩律师是他们的最后一线生机,要是刑辩律师都退缩了,都放弃了,自由和生命就失去了最后一道防线。为自由和生命而辩,哪怕推石上山徒劳无功,哪怕搬起石头可能会砸着自己的脚,刑辩律师也当仁不让,义不容辞,必须竭尽全力,为当事人的自由和正义奋力拼搏。为自由和生命而辩,既布满荆棘和坎河,也充满光荣与梦想,正因如此,刑事辩护被视为律师业务皇冠上的明珠。
  刑辩律师的命运,正如西西弗斯的命运,他们承受着公检法、政法委、纪委、监察委诸座大神推下的石头,而这巨石既与蒙冤者也与推石人的命运连在一起,巨石是否上山,成了推石人自己的事情。正如法国作家加缪所说,“西西弗斯告诉我们,最高的虔诚是否认诸神并且搬掉石头。他也认为自己是幸福的。这个从此没有主宰的世界对他来讲既不是荒漠,也不是沃土。这块巨石上的每一颗粒,这黑黔蚴的高山上的每一矿砂唯有对西西弗斯才形成一个世界。他爬上山顶所要进行的斗争本身就足以使一个人心里感到充实。”刑辩律师就是这样,与蒙冤的被告人共命运,痛并快乐着。为了生命,为了自由,为了人权,为了正义,哪怕只为了喊一声“反对“,也只能义无反顾推石上山。
 会战漳州
  刑辩无比艰难,悲观不可避免。比如,无锡邵洪春案,明明是民事纠纷,明明基层法院没有管辖权,明明是一起案件被检察院人为切分,公检法就是不纠正错误,辩护人申请调取来的侦查同步录像不让观看,连关键的录音证据也不让提交。
  为人辩冤白谤是第一天理。开篇提到的漳州郑龙江、谢永平等人涉嫌黑社会组织犯罪案件,经过律师团的有效辩护,漳州中院发回重审,漳浦县法院重审一审时,当地不得巳动员家属解聘律师,同时承诺大规模取保和放人。事后法院遵守承诺,只留下第一、第二被告人轻判,二审再次减轻,很快,所有人都获得了自由,一家人开始了幸福安宁的生活。律师会战漳州留下了经验、教训和美好的回忆。
  第一轮开庭,2014年1月17日开始。15位被告人,一进法庭,全部鸣冤叫屈,哭天喊地,有人伏地叩首,有人捶胸仰天,有人低声抽泣,一时混乱,立即休庭。
  重回法庭,情绪平复,法庭开始核对上诉人身份,发现有人不会说普通话,审判长杨洛琪只好用闽南语问话,然后再做解释。有一位只能说闽南土话,本地人都听得吃力。律师认为这样有失中立,提出配备翻译人员。法庭找来当地一女律师翻译,辩护人对翻译人员的资质、有无利害关系等发表看法,据说惹得这位同行不悦,后来另请翻译。
  有一位刑满在外、不认罪、未上诉的被告人,律师事先申请其出庭并由法庭传唤,但当日并未到庭,法庭打算缺席开庭,辩护人提出程序违法,坚持要求,法庭最终将其传至法庭。
  申请回避阶段,冯敏律师提出,据参加一审旁听群众反映,审判长曾旁听过本案一审庭审,要求审判长释明。审判长支支吾吾。我决定申请回避,“首先对二审法官旁听一审的敬业行为表示敬佩,但旁听了一审的二审法官可能会先入为主,与案件请示制度类似,导致二审的独立审判形同虚设,实际上剥夺了当事人的上诉权。辩护人、被告人及家属十分担心,按照目前上下级法院的现实关系,上级法院法官下去不仅旁听,而且很可能受到接待,与下级法院的审判法官和领导一起吃饭,交流案情,从而使两审终审制形同虚设,建议审判长自行回避。"
  料定会被驳回,我书写了复议申请,并将回避理由整理成文,联系报刊发表。
  1月18日,审判长一开庭就宣布驳回回避申请,我申请复议,告知理由参见今天我在《南方都市报》发表的文章《二审法官旁听一审反映的上下级法院关系之错位》,法官和检察官愕然。
  1月18日下午,法警给合议庭递条子,审判长很快打断郑龙江的陈述。李金星律师发言,“我看到有人递条子干扰法庭的独立审判,请法庭公示条子的内容以消除误解。"
  审判长不同意,李律师继续说:  “如果不公示,你看我敢不敢上去抢?”
  审判长说:  “你敢?"话虽强硬,但立马敲椎休庭,抓着条子离开。
  之后的庭审,再未见递条子传鸡毛信,但审判长面前多了一台笔记本电脑。重大案件的庭审,领导遥控十分常见,但妨碍审判独立,不如领导亲自上场。
 律师拜佛
  有冲突,也有花絮。出庭检察员对上诉人发问方式不当,多次引来辩护人反对。
  有一次刘志强律师说:  “我反对,审判长。"
  审判长杨法官突然来了点幽默感,  “你反对审判长什么?”
  刘志强立即纠正:  “我反对,逗号,审判长。“法庭气氛,轻松一刻。
  鉴于屡发辩审冲突,律师建议多沟通,并提出与院领导见面。黄副院长与律师见面,在重要问题上达成共识。沟通的重点之一是郑素梅的取保。春节前救个人出去,这是律师团介入的首要目标。刘志强律师在“会战漳州”的庭审记中写道:"律师团就这一问题与合议庭,乃至漳州中院进行了多次的交涉、沟通、协商,徐盺老师更像媒婆一样对双方进行规劝与游说。"
  1月24日刚开庭,周立新律师表达了对法庭迟迟不予答复取保申请的不满,并向法庭请假,声明要带郑素梅两个女儿去控告。我作为郑素梅丈夫谢永平的辩护人,紧接着发言,详细阐述了对郑素梅取保的法律依据。由千他们两个女儿未成年,且无人看管,我还引用了《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规定的儿童最佳利益保护原则。其他辩护人争相发言,支持我们的意见,连漳浦当地的律师也明确表示支持,这促成了法庭提前进行对郑素梅的发问程序。1月28日,除夕前两天,郑素梅走出被关押17个月的看守所。
  1月25日休庭。7天的庭审只进行到发问环节,只问了3个上诉人。来法院围观者众多,如律师同行吴国阜、陈建刚、刘金滨、常讳平、袭祥栋,厦门大学法学院的一些同学,福清冤狱12年的吴昌龙,山东龙口为母申冤的李宁,湖南双峰为父奔波的刘黎。
  围观人群中有不少喊冤者,一出法院,就团团围住律师,冤案太多,无能为力。律师也没有办法。
  漳州龙海被刑讯致残的陈惠良柱拐杖携全家旁听,其冤情明明白白,其遭遇令人同情。李金星、迟夙生、王兴、张磊、袭祥栋、熊伟、石伏龙和我等人同意代理陈氏兄弟等11人涉黑案的申诉。
  陈雪梅因拆迁问题得不到公平解决,上访维权,多次被抓,愤蔥之余,网上发帖,“我有一万个理由学习陈水总",被厦门公安局集美分局以扰乱社会秩序行政拘留。她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帮助,我们无暇顾及,推荐深圳李志勇、陕西常讳平律师代理。
  2014年1月17日陈乾造在漳浦县看守所突然死亡,亲属拜托,大家推荐山东刘金滨、重庆游飞翁律师代理。
 必须验伤
  第二次庭审,2014年4月8日开始。开庭后,李金星律师的手高高举起,审判长视而不见。几分钟后,李律师开始高举郑龙茂双腿遭受严重刑讯致伤的大幅照片,要求发言。众辩护人看不下去,请求审判长让李律师发言。
  经过许可,李金星律师发言,“自去年8月至今,多次要求给郑龙茂验伤,以确定是否受到刑讯逼供,但从检察员到合议庭成员没有一个答复,更无一人去核查。故出庭的五名检察员和合议庭成员都构成严重的渎职行为,要求回避。"
  审判长驳回,李金星律师提出请假:  “我要去福建高院告状。"
  审判长巴不得李律师离开:"刑诉法没有规定请假,你和委托人协商即可C
  轮到对第四被告人郑龙茂发问,他脱掉外衣,白色短袖前后写满大字,
  大概由于学者风范与亲和力的与众不同,每次到漳州中院的门口,徐
  盺教授总是被人群削住诉冤。-~刘志强律师
  伍雷拜佛前面写着“冤枉,恳请验伤",手里举着一张纸,正反面分别画着漳浦、龙海看守所特审室示意图,请求验伤和勘查特审室。法椎不断敲响,郑龙茂持续喊冤。法椎的敲击声与郑龙茂的喊冤声此起彼伏,响彻法庭,那一分钟大家屏住呼吸,随后旁听席哭声四起,气氛紧张,秩序混乱。
  先前在陈述上诉理由时,也有多位被告人提出在“特审室”遭受残酷的刑讯逼供。
  杨焕照当庭说:“我要对郑龙茂说一声对不起,我笔录里指控你的内容不是事实,我上有老下有小,要活着从`特审室'出来,我不得不在笔录上签字。我活出来,是捡了一条命。"
  郑龙茂讲到一个没有动手、还给他喝水的警察时说:“我一辈子都会记住他,他的警号是330285。”
  审判长让公诉人发表意见。公诉人称:“看守证明郑龙茂没有受伤,同监室人员证明他没有受伤,医生证明他没有受伤,不同意验伤。"
  郑龙茂怒火冲天,立即扯下裤子,阴部被打出大大的茄气,卷起裤腿,"伤就在此,你们睁眼看看。“郑龙茂下身肿大,腿上伤痕累累,明晃晃地裸露在庄严的法庭上。法官、检察官虽盯着郑龙茂的阴部,但仍不同意进行伤情鉴定。
  李金星律师到福州控告回来,继续手举伤情照片,合议庭仍视而不见。
  我忍无可忍,“本人既作为律师参加本案,也以一个学者的身份来观察司法实践。我不明白验伤为什么就这么难?为什么这么长时间不对被告人进行伤情鉴定?伤情亲眼所见,检察官还敢说没有伤?公诉人说到排非程序再验伤,但验伤和排非是两个独立的程序,而且验伤是排非的前提。请法庭慎重考虑郑龙茂的要求。作为研究司法改革的学者,我一直理韶法院的难处。但我认为,审判必须独立,法院不应当为某些相关公安的刑讯逼供埋单,不应当为检察院的错捕错诉埋单。刑讯逼供为什么禁而不止,就是因为法院在为刑讯逼供埋单,刑讯逼供禁而不止,谁都有责任。"
  张磊律师立即补充:“郑龙茂要求验伤,我和徐盺律师的当事人谢永平也遭受了严重的刑讯逼供,手指被打骨折,也应当进行验伤。“陈乃朝、冯敏、迟夙生等律师都进行附议,要求必须先验伤。
  休庭后,法官找律师给郑龙茂做思想工作,配合庭审,否则将他押后审理。复庭后,果然押进另一位上诉人。
  李金星律师发言,不同意将他的当事人押后审理,而应当立即验伤。一番争执后休庭,继续开庭仍将郑龙茂押进来,郑对不给验伤而进行审理无法接受,质疑法庭的公正性,不断喊冤,一度情绪失控,用手镑砸头。审判长敲梩休庭,一群法警将郑龙茂抬出法庭,法庭内哭声四起,郑的老母亲和另一位老年妇女哭晕在地。
  开庭第十天,法庭传另一位上诉人到庭。李金星一直双手高举,审判长依然不予理睬。一刻钟后,张磊律师要求发言,张说李金星律师已经举手半天了,法庭应该允许他说话。审判长猛击法糙,声音震耳。多人申请审判长回避。迟夙生律师说自己有心脏病,加上法梩是国家财产,不能损坏,建议审判长轻敲法梩。
  休庭后,审判长把我叫到一边耳语:"叫律师不要离开,到另外的会议室开协调会议。"
  大家在会上都和和气气,但仍坚持验伤。我说:”就是菏王时代的重庆,就是龚钢模也还进行验伤,高子程还当庭查看了伤情,为什么漳州的法院就不能验伤?不理解验伤为什么就那么难。"
  迟夙生律师发言时,从35年的执业经历和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感受谈起,对法院及杨审判长进行了赞扬,谈到特审室勘验、伤情查验时说:“如果不进行这些工作,后续的排非程序必然是走过场。"
  李金星律师说:“我总是将自己的每一个案件都当作最后一个案件来对待。"
  冯敏律师说,”即便一个李金星倒下去,千万个李金星会站出来”,这位福州的女律师首次接触这批勇敢的律师后,受到感染,庭审风格突变彪悍。
  必须验伤,法律人对刑讯逼供有坚决抵抗的义务。争议太大,第二次庭审,仅进行=天就结束了。
  2014年8月15日,漳州中院裁定,“原审审理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必须验伤,成为律师团最有力的抓手,透过这一关键的辩点,律师团突破了漳州有关部门和二审法院的防线,并最终在发回直审后促使案件得到妥善解决。
 后继有人
  2015年10月底,我到漳州监狱会见少年网购仿真枪判无期案的刘大蔚,顺道到漳浦县看守所会见谢永平。他很开心,所谓的涉黑大案17人中仅剩他和郑龙江未获自由,家人全出去了,他已经上诉,二审法院承诺轻判,不久就要出来了。2016年2月3日,郑龙江取保,4月13日,谢永平获得自由。所谓涉黑大案的首犯和第二号人物,原审分别判15年和9年半,最终失去自由3年半。一起在当地声势浩大的“黑打"案件,偃旗息鼓,草草收场
  漳州地处闽南金三角,素有鱼米花果之乡、海滨邹鲁美誉,是著名的侨乡,台胞1/3祖籍漳州,早在唐朝,武则天就敕建漳州郡,出了林语堂、黄道周等历史名人。由千漳州案的缘故,我总想回去看看这个四季花开的风水宝地。
  来贵阳找律师的两姐妹,姐姐郑丽云当了城管,我们嘱咐她千万不可砸老百姓的摊子。她后来写道:
  我父母,二叔三叔,姑姑姑丈,爷爷奶奶,一家八口被判15年到10个月不等,家里只剩下两个婶婶,还有一群读书的孩子。我绝望,不知所措,但我跟自己说,要冷静,我得为他们讨回清白,不能让邪恶的公权力毁了我们家三代人。因此我上网搜索中国知名律师,百度跳出了徐盺教授、迟夙生律师、伍雷律师、周泽律师等人的名字和微博,得知他们要在贵阳开小河案一周年冤案申诉研讨会,我立马买了火车票,我跟15岁的妹妹谢婷只能买到无座票,跟妹妹只能窝在厕所门口的过道,一会蹲,一会站,相看无泪的颠簸34个小时到达贵阳。顺着微博上的信息,我们找到贵州民族大酒店,因害怕打扰律师们开会,不敢上去,到隔壁小招待所开了钟点房,睁着眼睛刷着微博等待律师们的动向,得知他们要去青岩古镇,我们飞奔过去。也许是缘分,也许是上天可怜我们,我们终于找到了律师们,他们比我想象中还要亲切,比我想象中还要热情,认真听了案情后还带我和妹妹一起吃饭,那是我们俩三天吃的第一碗米饭。看完判决书和起诉书,律师们二话不说要代理我们的案子,我和妹妹兴奋得手舞足蹈,赶紧给家里汇报好消息。
  15岁的妹妹谢婷,当时父母全进去了,复仇女神在这个女孩内心燃烧着仇恨的火焰。
  辩护过程中,谢家的长辈说要让谢婷做我的干女儿,我连说不妥。不过,我也理解当事人家属的心情,李安琪的母亲在北京二中院法官最初决定不开庭拟维持原判时,曾打算以死抗争,也想将安琪托付给我。
  2016年,谢婷高考,立志学法,考试成绩不太理想,经我推荐,现就读于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未来打算成为一名刑辩律师。
  2017年暑假,谢婷来到冯敏的律师事务所实习,开始参与刑事案件。刑辩事业,正义联盟,薪火相传,后继有人。
  每一起案件的辩护,总能留下深刻的记忆。这本书就是我从书斋走向法庭的真实记录。如有夸张,纯属记忆过于深刻。
智判AI(提示:用户没设置签名时显示此名)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视频号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联系请关注公众号智判AI

Powered by Discuz! X5.0 © 2001-2026 Discuz! Team.|5208cc.vip 粤ICP备2024355027号-1|粤公网安备44030002008276号

在本版发帖
公众号视频号同号智判AI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