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再审法条汇总(工具包)【阅读原文】
民事诉讼法【2023-9-1修正2024-01-01施行】
1、哪些情形可申请再审?
答:再审的法定事由只是这13条,其他情形不是法定事由,不能引起再审: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其中,
第1-5条:证据问题 第6条:法律适用问题 第7-11条:程序问题 第12条:书撤变问题第13条:司法品行犯罪问题 注意是4类问题共13条。 
2、调解书可申请再审吗?
答:可以,但现实中几乎不可能,当初是自愿的怎么能证明当初就不是自愿的了?能证明是被胁迫等情形吗?能证明协议书是违法的吗?看法条:
第二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3、离婚案件呢?
答:(1)成年人都明白,都被权力机关登记为合法分开了,之后,他就与另一个她睡了,那个她也与另外的一个他睡了,也有可能已经播下了种子,然后就说不算数了,要恢复为以前的关系?请看法条:
第二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2)如果是针对已分割的财产,可再审;如果是尚未作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另行起诉。《民事诉讼法解释》第380条。
 4、再审时间? 答:再审时限6个月别忘记,过期无权了,但有“但”条款: 第二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5、向谁申请再审? 答: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第二百一十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6、提交再审申请书之后要等多久才知道是否确定再审?答:3个月,如符合条件是裁定再审: 第二百一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7、决定再审的案件,能中止执行吗? 答:是的,中止执行,但有“但书”例外: 第二百一十七条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
8、再审申请被法院驳回了怎么办?答:可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第二百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9、怎样写再审申请书?答: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11条的13种情形以及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书,并按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
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再审申请书是否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再审人与对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二)原审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判决、裁定、调解文书案号;
(三)申请再审的法定情形及具体事实、理由;
(四)具体的再审请求。
第四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据材料。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案件提级管辖和再审提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10、再审可要求由其他法院来审吗?真担忧本地人为干预! 答:符合再审条件的,一般应当提审: 第一条 健全完善案件提级管辖、再审提审工作机制,...推动将具有指导意义、涉及重大利益、可能受到干预的案件交由较高层级人民法院审理,...确保法律正确统一适用的职能。
第二条 ...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并有必要提审的,裁定由本院再审,包括上级人民法院依职权提审、上级人民法院依当事人再审申请提审、最高人民法院依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提审。 三、规范民事、行政再审提审机制 第十五条 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认为符合再审条件的,一般应当提审。
对于符合再审条件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或者指定与原审人民法院同级的其他人民法院再审,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二)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三)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四)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 (五)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均为公民的民事案件; (六)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的民事、行政申请再审审查案件,除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应当提审的情形外,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当裁定提审: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 (二)具有普遍法律适用指导意义的; (三)所涉法律适用问题在最高人民法院内部存在重大分歧的; (四)所涉法律适用问题在不同高级人民法院之间裁判生效的同类案件存在重大分歧的; (五)由最高人民法院提审更有利于案件公正审理的; (六)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审的其他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发现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并且符合前款规定的,应当提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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