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
2025-11-02 13:54 来自 5208cc_vip 发布@ 法律知识库【AI智能问答】
本帖最后由 5208cc_vip 于 2025-11-2 16:28 编辑
法律严格模式
核心法律定性
- 不当得利:无合法依据取得利益,致他人受损,应返还不当利益。
- 无因管理:未受委托、无法定义务而为他人管理事务,产生法定债权债务关系。
法律依据
1. 不当得利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 例外条款(第九百八十五条但书):明知无给付义务、道德义务给付、违法悖俗给付不适用。
2. 无因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
“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
实务要点
- 不当得利
- 举证责任:受损方需证明“无法律依据+利益转移+得利与损失因果关系”。
- 返还范围:原物、价金或合理折价;恶意得利人需附加利息赔偿。
- 无因管
法律严格模式
核心法律定性
- 不当得利:无合法依据取得利益,致他人受损,应返还不当利益。
- 无因管理:未受委托、无法定义务而为他人管理事务,产生法定债权债务关系。
法律依据
1. 不当得利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 例外条款(第九百八十五条但书):明知无给付义务、道德义务给付、违法悖俗给付不适用。
2. 无因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
“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
实务要点
- 不当得利
- 举证责任:受损方需证明“无法律依据+利益转移+得利与损失因果关系”。
- 返还范围:原物、价金或合理折价;恶意得利人需附加利息赔偿。
- 无因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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