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检例第234号[/b] [b]【关键词】[/b] 行政生效裁判监督行政裁决山林权属调查核实新的证据抗诉 [b]【要旨】[/b] 人民检察院办理山林权属争议行政诉讼监督案,应当审查争议各方提供的山林权属证据是否足以支持各自主张。人民政府作出的山林权属行政裁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对该行政裁决予以维持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开展调查核实。有新的证据证明生效裁判确有错误的,人民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