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检例第205号[/b] [b]【关键词】[/b] 生效行政裁判监督工伤认定举证责任行政抗诉跟进监督 [b]【要旨】[/b]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劳动者上下班途中遭受的交通事故伤害“不能认定非本人主要责任”为由,不予认定工伤的,应当事实清楚、依据充分。在交通管理部门无法认定事故责任的情况下,事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举证责任不应由劳动者承担。生效行政裁判错误分配举证责任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监督。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