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检例第166号[/b] [b]【关键词】[/b] 流域生态环境治理 跨区划公益损害 以事立案 一体化办案检察听证 诉源治理 [b]【要旨】[/b] 对于公益损害严重,且违法主体较多、行政机关层级复杂,难以确定具体监督对象的,检察机关可以基于公益损害事实立案。 对于跨两个以上省或者市、县级行政区划的生态环境公益损害,共同的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直接立案。 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采用检察一体化办案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