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检例第113号[/b] [b]【关键词】[/b] 行政公益诉讼 高铁运营安全 侵害危险 跨区划管辖 [b]【要旨】[/b] 对于高铁运营安全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职的,检察机关可以开展行政公益诉讼。对于跨行政区划的公益诉讼案件,可以指定铁路运输检察机关管辖。涉及多级、多地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职责的,对具有统筹协调职责的上级人民政府发出检察建议。 [b]【基本案情】[/b] 20...